总务科各项规章制度

总务科各项规章制度

资 产 管 理 制 度
一、固定资产与校具、教具实行统一管理,造册登记,凭条领用。
二、各办公室、教室、学员宿舍和食堂、图资室按需要由总务科统一配齐桌、椅、凳、床铺及其他必用品,并逐一登记,专人负责,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。
三、贵重物品如彩电、微机、电话等由专人保管,原则上不借用、不出租,办班须领用,由领导批准后方可。
四、严格出库手续,领物人须办理领(借)条,并由总务科负责人签字,保管员凭条发放。
五、管理员要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对保管的物资要经常检查,防止腐烂、破损,借(领)物资要按期追回。如人为造成损失,要追究保管员责任。
六、库房门窗加固,门锁保险,防止被盗。
七、严防火灾、漏水事故发生,勤加检查,堵塞事故漏洞,彻底清除隐患。
物 品 采 购 规 定
一、所有物品采购一列由各科、室负责人提前报计划,经分管副校长同意,并报分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后交总务科统一购买。
二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条例规定进行采购,数额较大的采购需分管领导或校委审批后,需二人以上进行采购,需要入库的用品要严格履行进入库手续。采购人员需在当月月底以前结清费用,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。
场地出租管理制度
一、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,充分利用闲置场地来创收,增加学校收入,改善职工福利。
二、定期对出租场地及设施进行修缮,确保其正常使用。
三、加强对承租人的审查,签合同前须验证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必要证件,在租赁合同中须规定承租人计划生育、治安、环境卫生等义务,注明承租人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。
四、严禁承租人未经审查、许可对房屋乱挖乱动,擅自破坏房屋结构;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水电管理,及时清缴水电费,严防偷水偷电,并加强防火安全措施。
五、出租价格根据市场状况由总务科提出意见,分管校长审批确定。
六、租赁合同的签订经分管校长审定后,报常务校长最后核准签字后方能生效。合同一式三份,校财务备案一份。
七、加强对场地及设施租费的管理,采取预收半年租费的征收方式,房屋租费由房屋面积乘以出租价格组成。要按时按量征收房屋租费,不允许拖欠、偷逃租费的事件发生,人为造成的损失须追究责任。
八、转变方式,提高服务意识,要主动上门,加强与各租户的联系,创造良好的租赁环境。